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泄漏 泉州市一建设公司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3-09-15 15:23:39 作者:泉应轩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燃气管道安全关系着供气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燃气管道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查处1起未采取保护措施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泄漏的案件。
2023年8月12日15时许,福建某建设公司在明知鲤城区站前大道施工点有地下燃气管道,却未通知燃气企业派员现场确认点位和监护,擅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打桩作业,导致站前大道一处天然气管道损坏,造成燃气泄漏。该施工单位虽制定了燃气管道保护方案,但没有严格执行,未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盲目作业、野蛮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决定立案处理。
给予严厉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该施工单位处以罚款6万元;责令该单位暂停施工作业,配合燃气公司修复受损燃气管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并全市通报。同时,对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教育并全市通报。对燃气管道权属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燃气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暴露多方面问题
地下燃气管道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野蛮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不仅可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及供气稳定,还有可能引发燃气爆燃,危及人身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不仅要会同燃气管道企业共同制定管道施工保护方案,做好作业技术交底,更要在施工作业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燃气泄漏。
本次曝光的燃气安全执法案例,暴露了泉州市部分建设施工单位燃气管道保护性施工安全意识淡薄、燃气保护方案形同虚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作业单位思想上麻痹大意,不重视燃气安全,未能充分与燃气企业沟通协商,未按照规定程序施工是本次燃气泄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下一步,该市将根据《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给予处罚,建立健全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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